对外合作交流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是统筹管理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、涉港澳台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能是协调与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,处理全校外事工作等。
主要职责:
1.负责学校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;
2.负责因公临时出国(境)事务,统筹学校师生因公出国(境)交流活动;
3.负责搭建和拓展国外合作伙伴关系,负责国际合作项目的拓展及管理、国际科硏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涉外管理等工作;
4.负责国际智力引进的涉外管理工作;
5.负责国际中文教育机构(孔子学院、汉语中心等)的建设及管理工作;
6.负责涉港澳台事务相关工作;
7.负责外事接待工作;
8.负责国际会议申办的审核、报批、相关手续办理及监管工作;
9.负责统筹国际文化交流活动;
10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